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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dsfert47412 dsfert47412 发表于2023-12-14 07:57:14 浏览5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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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含范围不同:1、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基本都是在公司转正之后开始缴纳的,保障的范围是上班期间或上下班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2、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具体哪边报销要根据员工发生意外的情况和参保的情况。

大家好,最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今天小编专门整理了3个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的介绍,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2.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有啥区别
  3. 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一、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一、保险性质不同

1、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

2、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

1、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

2、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

三、实施目的不同

1、人身意外伤害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

2、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四、保费缴纳方式不同

1、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费是由投保者个人承担的,当保险公司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不给予任何补贴

2、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无需缴纳,当企业收支不平衡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五、保障范围不同

1、人身意外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如果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

2、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六、保险基金来源不同

1、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

七、法律关系不同

1、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

2、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二、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有啥区别

法律主观: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3、实施目的不同:意外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4、保费缴纳方式不同。5、保障范围不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保险公司都是可靠的,都是由保监会管理的,放心购买

综上所述,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保险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人身意外伤害险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

实施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

实施范围不同。

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

保险基金来源不同。

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

保险金额确定和给付不同。

工伤保险金额完全依照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给付,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金额则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确定的。

保障程度不同。

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

法律关系不同。

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

总之,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